长治市城区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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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教政发〔2008〕36号
关于放暑假的通知
区属各学校、幼儿园:
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精神,我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从2008年7月5日至8月31日放暑假,9月1日开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对本学期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并就下学期工作作出部署。城区一中、二中要做好高中课改教师的全员培训工作,配置课改必需的实施设备,确保新学年课改顺利进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安排全员培训。各校的总结和计划要于7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
二、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严禁假期补课或上新课,学校不得为社会各类补习班提供场所。各学校校长必须确立素质教育的观念,本着对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迎奥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适当向学生布置一些实践性、扩展性、研究性的暑假作业,进行创新管理,保证师生过一个完整、愉快、充实的暑假。
三、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要高度重视学校及师生的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放假前,各中小学都要认真地、广泛地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特别提醒学生家长在奥运会期间加强对子女安全的监管,要针对暑假生活和气候特点,教育学生防暑、防溺水,注意食品卫生,避免交通事故。放假期间,各学校一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防火、防盗工作,排查各种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四、各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看带色情、恐怖等内容的书刊、录像、光盘,不进网吧,不进营业性歌舞厅。教育学生孝敬长辈,学会感恩,主动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独立生活能力,从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五、各学校要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和我市区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规范招生,共同维护和促进我区区域教育的良好秩序。
六、各学校要利用假期,维修、补充教学设施设备,积极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七、各民办教育机构暑假安排,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学校 放假 通知
抄报:市教育局,王卫军副区长。
抄送: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区政协教科文卫委。
长治市城区教育局 2008年6月30日印发